禁
机动车交通违法曝光
酒醉驾典型案例公示
PART
01
2021年3月11日2时10分,樊*东驾驶牌号为豫D5660G的小型汽车行至武功维纳斯KTV附近路段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出气体为:40mg/100ml,樊*东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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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1年3月10日13时59分,张*驾驶无号牌的小型汽车沿舞钢市庙街杨八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舞钢市庙街村,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出气体为:42mg/100ml,张*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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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1年3月9日19时43分,赵*元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345国道舞钢段行至武功大桥路段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出气体为:77mg/100ml,赵*元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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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21年3月7日21时11分,赵*洋驾驶牌号为豫D312W8的小型汽车沿石漫滩大道由东向西行至石漫滩大道:钢城路至07加油站路口路段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出气体为:77mg/100ml,赵*洋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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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2021年3月7日13时29分,孙*良驾驶牌号为豫QU2796的小型汽车沿G345国道舞钢段由西向东行至武功大桥路段,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出气体为:53mg/100ml,孙*良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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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2021年3月5日14时33分,张*峰驾驶牌号为豫D011P7的小型汽车沿湖滨大道行至湖滨小区路段,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出气体为:51mg/100ml,张*峰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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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2021年3月5日15时6分,田*有驾驶无号牌的普通摩托车行至环湖路,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出气体为:26mg/100ml,田*有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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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2021年3月5日13时20分,化*亮驾驶牌号为豫A50TD0的小型汽车沿345国道舞钢段由西向东行至滚河大桥路段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出气体为:25mg/100ml,化*亮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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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2021年3月4日22时19分,许*群驾驶牌号为豫D012W8的小型汽车行沿干休一街由东向西行驶至兰城丽景附近路段,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出气体为:29mg/100ml,许*群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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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2021年3月4日20时35分,李*辉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八台路段由东向西行驶至八台农村信用社路段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出气体为:59mg/100ml,李*辉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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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2021年3月3日13时20分,刘*广驾驶无号牌的普通摩托车行至香厨房路口,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出气体为:50mg/100ml,刘*广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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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
2021年3月3日12时54分,刘*晓驾驶牌号为浙HAN461的小型汽车沿湖滨大道由西向东行至湖滨路:九头崖路口至湖滨小区路段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出气体为:58mg/100ml,刘*晓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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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
2021年3月2日20时38分,高*峰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舞钢矿建办事处路段行至舞钢矿建办事处工农路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出气体为:25mg/100ml,高*峰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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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
2021年3月2日13时40分,王*安驾驶无号牌的普通摩托车行至小石门路口,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出气体为:36mg/100ml,王*安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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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2021年3月2日13时15分,周*军驾驶牌号为豫DNK879的小型汽车行至小石门路口,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出气体为:29mg/100ml,周*军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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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2021年02月16日15时30分许,李某某征醉酒后驾驶豫UL5300号牌轿车沿327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思礼镇中石化加油站路段向左打方向时与前方同方向行驶的程某某驾驶的豫UM0609号牌轿车发生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抽血化验,李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22.8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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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
2021年02月24日19时00分在济源市济水区信尧广场北门口发生危险驾驶案,崔某某醉酒后驾驶豫UW1325号牌轿车沿天坛路行驶到大张超市停车场北侧入口处与前方韩某某驾驶的豫UQ6988号牌轿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经抽血化验,崔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37.7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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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
2021年2月28日15时20分许,郑某某饮酒后驾驶豫US0158号牌小型客车沿行至豫港花园南门口路段与王某驾驶豫UX1678号牌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经抽血化验,郑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88.7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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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
2021年03月01日00时30分,郭某某醉酒后驾驶豫U70199号牌小型轿车沿济源市济水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焦枝铁路桥西侧时,碰撞到道路中央铁路限高架立柱,造成郭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经抽血化验,郭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8.3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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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2021年03月03日22时16分许,张某某驾驶豫UN5908号牌小型轿车,沿文昌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济源市文昌路屯军村路段,与李某某驾驶的四轮低速电动轿车发生相撞,造成李某某及四轮低速电动轿车乘坐人郭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张某某驾驶肇事车辆向南逃离事故现场,并于2021年03月03日23时16分,被济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六大队民警查获。经抽血化验,张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2.4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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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
2021年03月06日23时50分许,晋某某酒后驾驶豫UP6988号牌轿车沿南二环由西向东行驶至金瑞燃气路段时撞到路边标示牌后,造成车辆及标示牌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抽血化验,晋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59.5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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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
2021年03月07日22时40分许,在济源市天坛路肿瘤医院北侧路段,赵某醉酒后驾驶晋EDJ024号牌小型轿车沿天坛路由西向南右转弯行驶时,与卢某停放在天坛路西侧路边的豫UT2706号牌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双方车辆受损。经抽血化验,赵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1.8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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