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职人员用微信办公的情形越来越普遍,不少机关单位建立了微信工作群。
微信已经不是单纯的社交软件了,变成了办公软件。
微信办公,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尤其在文件的传送方面。
但实际上,很多工作文件,是不能通过微信发送的,近年来,就有部分公职人员因微信办公违规,而受到了相应的处分。
案例1
紧急传达致泄密
案例2
汇报工作致泄密
2017年10月,某单位办公室副主任肖某,为向在外检查工作的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找到保密员赵某查阅文件,擅自用手机对1份机密级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拍照,并用微信点对点方式发送给在外检查工作的领导。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撤销肖某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并调离办公室岗位;给予负责管理涉密文件的赵某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或监管责任的李某、秦某和邵某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案例3
领导交办致泄密
2017年10月,某县司法局从机要局领取4份涉密电报后,交给跟班学习的刘某。因当时为十一长假期间,单位放假,刘某便将4份文件报头拍照后发至司法局工作微信群,并请示局长何某如何处理,何某在群里说电报内容不是很清楚,让刘某把文件内容发到群里告知大家。随后刘某将文件内容全文拍照后上传至群中。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何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安排工作;给予其他责任人何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某行政警告处分,对刘某作出延期转正处理。
案例4
误点误传致泄密
对于公职人员来说,手机使用保密须知如下:
综合“河洛政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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